实验室供气系统设计标准:

1、《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版)];

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

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1998);

4、《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1991);

5、《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

6、《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1991);

7、《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技术要求:

1、气瓶要求远离热源、火源及可燃物仓库。要避免阳光照射,并有良好的通风条件。钢瓶距明火热源10m以上,室内设有直立稳固的铁架用于放置钢瓶。

2、气瓶室要用非燃或难燃材料构造,墙壁用防爆墙。安装防爆门,门朝外开。设置泄爆窗。

3、气瓶室内电器设备均应具备防爆功能。气瓶室中需配置排气扇,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4、气瓶室的各气体通过管道系统输送到指定实验室内,同时可通过安装在工作台上的使用点二级减压器方便地调节压力和流量。

5、建设集中的气瓶室能够节省有限的实验室空间,使用气瓶柜作为储存各类危险性气体的安全防护用品柜,能实现危险性气体的安全稳定使用。

实验室供气系统按其供应方式可分为分散供气与集中供气。

(1)分散供气是将气瓶或气体发生器分别放在各个仪器分析室,接近仪器用气点,使用方便,节约用气,投资少;但由于气瓶接近实验人员,安全性欠佳,一般要求采用防爆气瓶柜,并待报警功能与排风功能。报警器分为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及非可燃性气体报警器。气瓶柜应设有气瓶安全提示标志,气瓶安全固定装置。

(2)集中供气是将各种实验分析仪器需要使用的各类气体钢瓶,全部放置在实验室以外独立的气瓶间内,进行集中管理,各类气体从气瓶间以管道输送形式,按照不同实验仪器的用气要求输送到每个实验室不同的实验仪器上。整套系统包括气源集合压力控制部分(汇流排)、输气管线部分(EP级不锈钢管)、二次调压分流部分(功能柱)以及与仪器连接的终端部分(接头、截止阀)。整套系统要求具有良好的气密性、高洁净度、耐用性和安全可靠性,能满足实验仪器对各类气体不间断连续使用的要求,并且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实验仪器工作条件对整体或局部气体压力、流量进行全量程调整以满足不同的实验条件的要求。

集中供气可实现气源集中管理,远离实验室,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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